关于2016级新生办理上户有关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为做好2016级新生户口上户的相关工作,根据洪山分局关于大学生上户的有关要求,给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1、2016级上户新生请认真填写《2016级新生上户登记表》,填写内容迁移证和入学通知书所属必须一致。(附件一)
2、2016级上户新生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:
(1)将《迁移证》、《录取通知书》原件、身份证正、反两面复印件(与原身份证大小)复印在A4纸上、两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。
(2)《迁移证》上严禁涂改或人工填写,否则该《迁移证》作废无效,不能落户,需要重新回原籍开具《迁移证》。
3、请于2016年10月16日前,请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将所需材料收齐后集中交到学校保卫处。
4、户籍办理地点、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如下:
办公地址:综合楼10楼1013保卫处办公室
咨询电话:87174599
联 系 人:周薇老师

图为录取通知书及户口迁移证样本
(附件一)
2016级新生户口登记表 (附件一)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