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委武装部、保卫处工作职能
一、负责组织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;深入扎实地推进“平安校园”建设,确保学校治安和政治稳定。
二、负责全校舆情和意识形态等安全稳定方面的情报信息收集和管理,及时处置各种涉及安全稳定的事端和突发性事件。
三、负责校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,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报警求助;及时汇报并按相关处置程序进行先期处理,做好相关记录。
四、加强校园安全的宣传教育,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;制定、组织和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的演练,有效遏制各类(案)事件的发生,降低校园发案数。
五、负责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,加强重点部位的管理,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和消防器材的检查,发现隐患及时处置整改;做好消防器材的配置、保养、检修和更换工作,建立和完善消防档案。
六、负责学校师生员工的户政日常管理工作;积极做好新生上户和毕业生户口的迁出工作。
七、负责全校安全工作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和保管工作;
八、负责校卫队员(保安人员)的管理,定期组织队员进行各类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。
九、积极开展学校国防教育。依据《国防法》、《兵役法》和《国防教育法》,不断加强和改进高校国防教育方式方法,切实增强高校师生员工的国防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。
十、认真贯彻落实《兵役法》,积极配合武装部和征兵办,认真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确定、士官招收、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等兵员征集工作,并完成各级武装部赋予我校的其它工作任务。